編者按:4月6日國家工商總局聯(lián)合公安部召開了全國工商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暨專項行動部署會,會議決定自即日起至6月30日,開展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重點肅清“拉人頭”式和網絡傳銷大案。“無限極”作為一家直銷企業(yè),近日被推上了風口浪尖。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無限極”曾在三省被指傳銷。
云南:無限極涉嫌傳銷2010年,據(jù)《云南法制報》報道,胡璐是無限極云南分公司昆明江濱西路分店的店長,據(jù)其介紹,她25歲就追隨“無限極”進軍云南市場,應該算是元老級人物。“幾乎整個云南都有我的客戶。”她自豪地告訴記者:“我們一般是從消費者中篩選業(yè)務員,因為其期間必須要有一個購物的過程,然后就可以辦理‘無限極’的優(yōu)惠卡,并同時提供你的銀行卡號和身份證復印件。也就是說只要你最少選購我們價值498元的產品,我們就會送你一張優(yōu)惠卡。當你向公司買東西時,公司會憑借優(yōu)惠卡給你打八折,你可以再將產品以原價賣出。”
“需要專門的培訓嗎?要不要和公司簽訂銷售合同?”記者問她。(《直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直銷企業(yè)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應當與其簽訂推銷合同,未與直銷企業(yè)或者其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直銷活動。)“簽訂合同倒是沒有,只要你想做,你就可以成為公司的客戶。同時我們公司組織培訓,給你們培訓的都是經驗豐富的銷售員,為了能夠更好地學習業(yè)務,公司還會要求你們購買公司的書籍。不過給你們培訓的老師是沒有《培訓直銷員證》的,公司當然也不會給你們頒發(fā)《直銷員證》。”胡璐回答道。
“那報酬是怎么算的?”記者追問道。胡璐說:“很簡單,如果你的銷售額達到1萬元的時候,你的利潤就會達到銷售額的百分之三十;你還可以推薦無數(shù)人加入‘無限極’,他們都會成為你的客戶,而他們百分之二十的銷售差額都是給你的;另外,如果你的客戶的銷售業(yè)績超過了1萬元,公司還會給你1250元的領導獎金,以此鼓勵你能夠帶好你的客戶;當你的客戶業(yè)績超過了一萬,變成二十萬甚至更多時,公司還會給你分紅。”
根據(jù)胡璐的介紹,記者明白了,實際上“無限極”的客戶并非全是消費者,而是按完成銷售業(yè)績取得報酬的業(yè)務員,同時他們還可以推薦更多的人做自己的業(yè)務員,并從自己發(fā)展的業(yè)務員的銷售額中獲得“差額”……山東:無限極被指傳銷
據(jù)《濟南日報》報道,3月6日記者來到明珠國際商務港,首層入口處有“無限極”標識,透過櫥窗可以看到展示的“無限極”產品。記者進入其中,保安并未阻攔。在一樓大廳,十多人三三兩兩地相互交談著,每一組談話人中都有一個“主講”,其他人圍坐兩邊聽著。記者跟隨3位老人一起,來到一個相姓“老師”面前。她見到記者就問:“你是跟誰來的?”聽聞記者獨自前來,她熱情地招呼記者坐下,開始推介“無限極”。“能接觸到‘無限極’是你的福份,小伙子。”“相老師”稱自己是醫(yī)院退休教授,服用并推銷“無限極”產品一年多了。“我工作了20多年,工資才5700多元。參加‘無限極’一年,我的收入已大大超過這個水平。”“相老師”說,她現(xiàn)在已是“無限極”的“主任”級別,上面還有“高級主任”、“經理”、“高級經理”等級別。
“相老師”稱,顧客只需消費498元以上的“無限極”產品,就能擁有“無限極”所有產品的全球經營權,成為“無限極”的“經銷商”。“經銷商”根據(jù)銷售業(yè)績可按10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10000元獲得相應銷售折扣2%、4%、6%、8%、10%。“1萬元以上,‘經銷商’永遠享受10%的折扣。”“相老師”讓記者購買10盒“無限極”“植雅”牙膏或“增健”口服液湊夠498元,成為“經銷商”后再發(fā)展親友等加入。“吃產品不僅越來越省錢,還能掙錢。”“相老師”多次說,能接觸到“無限極”是記者的福分,照她說的做,不出3年就能買房買車。3月7日,在經六路的一家“無限極”專賣店,“相老師”所在團隊有一次“小會”。該專賣店負責人解先生稱,專賣店只是“經銷商”們拿貨的地方,賣貨主要通過“經銷商”“開會”來完成。“開會”輸出的是一種營銷模式和理念,新人通過“上課”認同了“無限極”之后,自然而然會到專賣店來拿貨。解先生告訴記者,“越是看起來比較落后的地方,操作起來越簡單,那里的人就比較簡單。在濟南等大城市,因為市民見多識廣不容易被說服,‘無限極’發(fā)展得反而落后。”像他這樣的專賣店在濟南地區(qū)有10多家,“沂水一個縣專賣店就已達到10多家”。
3月7日的“小會”上,參加人員近20人,除記者以外全部為20歲至60多歲不等的女人。這次輪到30多歲的張女士“主持會議”,她有一個6歲的孩子,丈夫及不少朋友對她參加“無限極”均持反對態(tài)度。“小會”上幾個“老師”鼓勵她堅持。包括張女士在內的2人“分享”過參加“無限極”的感受后,21歲的韓女士“主講”了“無限極”的直銷模式,“第一個月我發(fā)展了我媽媽參加,第二個月我倆各發(fā)展一個。”韓女士舉例說,按照每月包括她在內每人發(fā)展一人的頻率,第3個月會發(fā)展到8個,以此類推,16個、32個……4096個。“每人每次消費100元,我們會有多少錢?409600元!”“相老師”多次向記者強調,要把人“吸過來”,“(進入‘無限極’)苦3年,你的生活會大有改變!”河北:無限極被指傳銷
據(jù)河北新聞網報道,國務院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規(guī)定,直銷企業(yè)從事直銷經營活動必須經過商務部的備案,并在商務部批準的區(qū)域范圍內進行。不知從何時起,曲周縣的區(qū)域內出現(xiàn)了一些直銷企業(yè)的網點,并有大批從事直銷活動的人員。無限極比比皆是??墒?,筆者從商務部的網站查詢得知,像無限極這樣的直銷企業(yè)雖然都獲得了商務部的備案,但是,商務部批準的允許其從事直銷的地區(qū),無限極只有廣東省、四川省和北京市。在公司的信息披露網站上也是同樣的信息。很顯然,這些直銷企業(yè)在曲周縣建立店面,并組織大批的直銷人員,是完全違反了《直銷管理條例》的非法行為。專家提醒“變種”傳銷需警惕
記者了解到,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是經過合法注冊的隸屬于李錦記健康產品集團。有關部門表示,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并不意味著經營行為就是合法的,僅僅是說明該公司具有經營資格。而根據(jù)上面揭露的“無限極”的加盟方式以及計酬方式來看,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的經營行為涉嫌傳銷。對于“無限極”被指傳銷一事,相關專家表示,“無限極”之所以能夠發(fā)展如此迅速,在于其傳銷手段的升級變種。以往的傳銷,往往是將人拉到異地限制其人身自由,然后進行洗腦,而現(xiàn)在上網變相傳銷手段和方法日趨“人性化”,讓被害者在不知不覺中自愿陷入,越陷越深最后無法自拔。
為警醒廣大市民,記者找到相關法律條文對“傳銷”行為的定義,希望予以辨別。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fā)展人員,通過對被發(fā)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fā)展的人員數(shù)量或者銷售業(yè)績?yōu)橐罁?jù)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fā)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