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9日公安部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上,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廳環(huán)食藥偵總隊負責人、一級警務專員楊峻山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了一起涉案面積1.2萬余畝的非法占用草原案件。
今年4月,阿拉善公安機關接到報案稱,阿左旗一處草場被大面積開墾種植,涉案面積達1.2萬余畝。4月14日,阿拉善左旗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鑒于案情重大,自治區(qū)公安廳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阿拉善公安機關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經過2個月的縝密偵查,最終查清了犯罪嫌疑人那某(男,54歲)等人非法占用草原的犯罪事實。經查,2011年以來,那某將其在瑙高庫倫承包的1.2萬余畝草場分別承包給呂某(男,56歲)、王某(男,44歲)等10人進行開墾種植,并收取土地承包費用253.1萬元。期間,呂某、王某等人又將草場多次發(fā)包、分包承包給他人,最高形成五層承包關系涉及32個承包戶,涉案人員眾多,案情復雜。承包人在種植作物的同時,還在涉案土地上拉高壓電、打機井、建造房屋等,造成草原生態(tài)系統(tǒng)大面積破壞。目前,阿拉善公安機關已對那某、呂某等4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公安部將此案列為部督案件。
截至目前,內蒙古公安機關共立破壞草原林地刑事案件1599起,移送起訴298起,涉案面積43.6萬畝,采取刑事強制措施556人,收回草原林地7.1萬畝。目前,公安廳已對25起破壞面積大、影響惡劣的案件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