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相關媒體報道,5月24日的瑪絲菲爾女裝造假維權一案在山東淄博張店區(qū)人民法院開庭,但庭上代表瑪絲菲爾公司和山東淄博商廈的律師系屬一人,且審判庭上,雙方代表律師未出示任何書面證據(jù),妄圖憑一張嘴扭曲事實。對此,瑪絲菲爾女裝受害者和維權代理人均表示難以接受。
據(jù)了解, 5月24日,維權了半年之久的瑪絲菲爾女裝“造假門”事件終于要告一段落,瑪 絲 菲爾公司、山東淄博商廈、事件當事人以及代理維權人紀萬昌相繼抵達山東淄博張店區(qū)人民法院。原本以為糾結半年多之久的瑪絲菲爾女裝造假門一事終于要告一段落,消費者也終于能得到一個說法,誰知庭上瑪絲菲爾公司方以及山東淄博商廈代表律師 證據(jù)確鑿,有口難辨時開始 矢口否認涉嫌造假服裝標記為“灰鼠” 的事實 。據(jù)了解,瑪絲菲爾與山東淄博商廈共同委托同一律師參加庭審。
據(jù)當事人回憶道,瑪絲菲爾和山東淄博商廈代表律師在法庭上沒有出示任何證據(jù),只憑一張嘴,強詞奪理。先是否認消費者維權的服裝吊牌標注非灰鼠毛,隨后在當事人提出對于淄博商廈監(jiān)管不嚴,沒有對入駐商場的瑪絲菲爾女裝進行質檢時,提出強烈反駁,但終究未曾提供合格質檢報告。對此記者采訪到職業(yè)維權人紀萬昌。紀萬昌回應說,“對方律師是完全的污蔑行為,他所謂的實際吊牌標示為灰鼠而非獺兔,實際意思即我當事人掉包或涂改了原有的標示標注, 這是嚴重的詆毀行為。對此 當時我方 當時 就表示,如果對方有質疑完全可以申請法官停止審理此案,由原告申請對瑪絲菲爾這件衣服做刑事痕跡鑒定,孰是孰非一目了然。此外,淄博商廈沒有向法官出示任何的合格質檢報告或者鑒定結果,那就表明沒有對這所謂的高檔服裝進行檢驗,那就是疏于監(jiān)管、玩忽職守,還有雙方請同一律師,更加不得不讓 人 懷疑瑪絲菲爾公司和淄博商廈存在一定的不為人知的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