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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站上刊登了《關于召開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會議有增加臨時提案提交表決的情況
2013年8月28日,公司董事會收到公司控股股東萊州市農業(yè)科學院《關于提議增加 2013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函》,并于2013年8月30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站上刊登了《關于增加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通知》(公告編號:2013-038)。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山東登海種業(y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3年9月10日上午8:00 在山東登海種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培訓中心三樓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17,856,899股,占公司股本總數352,000,000 股的61.89%。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大會由董事長毛麗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監(jiān)事、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會議。
北京市德恒(濟南)律師事務所宮香基律師、孟慶強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議案審議及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按照會議議程,采用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在青島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股數217,536,899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99.91%;反對股數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0%;棄權股數320,00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0.09%。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確定獨立董事津貼標準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股數217,536,899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99.91%;反對股數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0%;棄權股數320,00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0.09%。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確定外部監(jiān)事津貼標準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股數217,536,899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99.91%;反對股數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0%;棄權股數320,000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的0.09%。
三、律師見證情況
北京市德恒(濟南)律師事務所宮香基律師、孟慶強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現(xiàn)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以及形成的會議決議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德恒(濟南)律師事務所《關于山東登海種業(y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登海種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