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扶貧辦獲悉,根據(jù)國辦發(fā)(2010)31號文件關于“各省(區(qū)、市)人民政府可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本地扶貧標準”的精神,我省決定將扶貧標準由以前的1196元提高到1550元。
近年來,隨著我省經(jīng)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的提高,舊的扶貧標準已表現(xiàn)出明顯的滯后性和不適應性。舊的扶貧標準偏低,使得一部分貧困人口難以進入扶貧政策的照顧范圍。從2008年我省對貧困地區(qū)農戶抽樣調查情況來看,由于物價上漲,消費支出加大等諸多因素作用,按當?shù)?a href="http://gzstnw.cn" target="_blank">農村消費水平測算,如果沒有1550元這樣一個收入,就很難維持一個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這次我省調整扶貧標準,體現(xiàn)了扶貧工作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精神,將會進一步提高我省扶貧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使扶貧工作實現(xiàn)提檔升級。